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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唐山市人民医院可回收医疗废物回收项目采购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12-07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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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人民医院拟遴选可回收医疗废物(包括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()、透析桶、玻璃瓶等)回收公司一家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前来报名。

1投标资格包括:

需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、体液、排泄物污染的、可回收的医用塑料输液瓶(袋)、医用玻璃输液瓶回收、运输、处置、利用资质。

2、回收服务要求:

在服务期间需严格遵守《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发 [2017]30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0 部门《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[2020]3)、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《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冀卫医函[2020] 10)以及河北省商务厅、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、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等4部门《关于做好医疗机构输液瓶()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冀商流通函 (2022) 3)文件规定,就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()、透析桶、玻璃瓶等可回收物依法依规进行回收、处置等

报名时间:2023127下午开始,三个工作日。

报名地点:采购办

联系电话:0315-2879441

 

 

2023127